根据中省市2020年度信访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办法规定,现就各镇(办、中心)和县直部门2020年度信访工作提出如下目标责任:
一、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完善,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
二、信访工作安排部署。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领导接访下访有制度、有安排、有公示、有记录、有结果。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五、领导包案解决问题。坚持领导包案制度,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六、提升“四率一占比”。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10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群众参评率达到8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网上信访占比达到70%以上。
七、严控群众越级上访。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实现进京到非接待场所零上访,赴省零集体访,到市访同比下降20%以上。
八、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设立信访接待窗口,配齐人员设备,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反映问题有回声,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提升信访服务质量。
九、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突出首接首办、快接快处,努力实现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带着问题来、领着满意回。
以上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请各镇(办、中心)和县直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认真分析研判,强化基础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职责,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实现既定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信访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突破指标未实现目标任务,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将依据《佳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