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

图片

图片

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

图片

图片

【字体:      】  打印
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办公室 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印发佳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2 16:12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办发〔2020〕44号

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佳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佳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我垃圾分类治理能力,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提升我人居环境,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印发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9249号)精神及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以党政机关单位做表率、学校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建设美丽宜居佳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稳步推进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2020年底制定佳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机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标准等配套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用户手册、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城区选定13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率先实行垃圾分类。

2021年底前,实现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比例达到70%的目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022底前,县城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力争年底达到全覆盖,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资源利用率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市民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2025年底前,全县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平行推进、综合施策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知识普及,全面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垃圾源头管控,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推行洁净农产品上市、净菜进城,限制消费品过度包装,实行大分流小分类,实现资源重复、循环利用,促进源头减量。

(三)政府先行强制分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等试点单位的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城区试点单位先行强制分类,通过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民垃圾分类参与率。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四、分类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一般可分为可回收、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的纸张、塑料、织物、玻璃、金属、橡胶、家具、家用电器、电子商品、大件垃圾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垃圾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单独分类、定点投放

3.收运处置。可回收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至指定回收点,也可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家庭废弃的剩菜剩饭、过期食品、食材废料、蛋壳、瓜果皮核、茶渣、小骨、碎骨等,以及果蔬和水产市场产生的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有机易腐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厨余垃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三)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油漆、日用化学品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并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其他垃圾统一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填埋进行卫生填埋。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底)

1.制定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佳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年度计划、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体系,结合本县实际,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制定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有害生活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卫生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2.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系统)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召开垃圾分类动员会、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用户手册,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多方进行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宣传无死角发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浓厚垃圾分类氛围。

3.确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在城区选定5个党政机关单位(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大院及大院内各部门,县政务大厅),4所学校(南关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1个居民小区(南湾小区)2家国有企业(中国农业银行佳县支行、县宾馆),1个公共场所(县体育场)

4.完善试点配套设施。垃圾分类试点单位负责收集点位置的确定及本单位的日常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每个试点单位原则上按照一个入口一个收集点的标准设立垃圾收集点单位内部各办公室的小分类垃圾桶配置由县环卫所根据各办公室实际需求配置各试点单位及小区的分类垃圾袋由各试点单位管理人做好统计,按实际需求由县环卫所每月发放分类垃圾袋。

5.衔接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为基础,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网格体系。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临时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和有毒有害垃圾临时储存点。

6.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设备。力争到2021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配备渗沥液处理设施设备。

)全面运行阶段(2022年1月至2022

2022年起全县城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各责任人按照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要求,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垃圾分类按照榆林市统一部署逐步开展,达到覆盖面要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至2025年)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排查问题、整改到位,促进长效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做法。

2.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系统)内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保障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经费保障

1.设施经费。城区垃圾分类试点的分类收集点的配置、垃圾(桶)袋的发放及公共垃圾分类宣传硬件(宣传宣传牌设置、宣传册印制等经费由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物业小区内的设施配置经费由物业公司承担,无物业的家属小区由各所属单位承担,无物业的其他小区由街道办承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学校的设施配置经费由本单位负责。

2.收运处置经费。新建垃圾分类收运所需配备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运行费用以及新建垃圾分类处理终端的建设、运行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落实。

3.宣传教育、办公经费。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所需经费,以及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经费由财政负责落实。

4.考核奖励经费。设立垃圾分类专项奖励经费,每年对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所需经费由财政负责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

各单位(系统)加强对本单位(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工作例会、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本单位(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县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部门及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考核,各实施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内部考核。年底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单位、部门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对先进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