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保障房分配和入住,根据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春晓园保障房小区20#、22#楼剩余保障房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春晓园保障房小区20#、22#楼剩余的74套保障房。
二、分配形式
采取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的分配方法。
(一)出租
租金为0.5元/月/m?,承租人自行进行装饰装修,在分配之前承租户先缴纳押金3000元。
(二)出售
政府将部分产权出售给保障对象家庭。个人产权部分均价831元/m?(教育、医卫系统优惠到均价650元/m?)。
2、5楼为均价, 3、4楼上调15%,1、6楼下调15%,阳面在该楼层均价的基础上上调10%,背面在该楼层均价的基础上下调10%,所有出售的保障房产权均按照个人出价占比办理。在分配前先支付保证金2.4万元,摇号分配后补交余款签订合同。
如果承租户(购买者)预期未参与分配或分配后一个月内未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分配,押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3年之内不能享受任何保障性住房政策。
三、申请对象
(一)本县籍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城镇低保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户优先);(二)佳县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教育局、卫生局按照2014年足球比分|直播_bet007足球比分 &:常务第十次会议纪要审核确定后统一上报县住保中心)。
四、申请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城镇低保的居民提供);
2、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书、租房证明、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全家照(5寸);
5、外来务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或工作证明;
6、其它证明材料,如属残疾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证明;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五、分配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县住保中心(新城花园二楼)申请——领取分配申请审批表——社区、乡镇、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住保中心复核——公示——准入——摇号分配。
说明: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社区乡镇审核后上交所在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统一以正式文件上报住保中心。
六、领取相关表格地点和时间
地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7日
咨询电话:0912-6721651
联系人:李坤18717639105
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日